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题:双春年如何蕴藏中华文明“管理时间”的智慧?
——专访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王加华
作者 马帅莎
闰二月的加入,使农历癸卯兔年出现了阴历年两个立春的历法现象,人们称其为双春年。历史上每逢立春,中国从官方到民间都有诸多或严肃或嬉戏的仪式与习俗,比如迎春、鞭春、咬春等。被国际气象界誉为“中国第五大发明”的二十四节气,不只是单纯的历法体系、时间制度,更是内涵丰富的民俗系统。
双春年如何蕴藏中华文明“管理时间”的智慧?立春节气为何备受中国社会重视,又如何在周边国家流传?作为传统农事活动的时间指针,二十四节气如何在现代继续焕发活力?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王加华近日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对上述问题进行解读。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2023年在正月十四和腊月廿五各有一个立春节气,为什么会出现双春年?
王加华:双春是指阴历年的年首年尾各有一个立春,这与中国古代历法体系的阴阳合历有直接关系。阳历以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为一年,周期是365天或366天,反映四季寒暖变化,用于指导农事活动的节气就属于阳历历法,日期相对固定。阴历以月球绕地球一周为一个月,周期为29.5天,12个月算作一年,长354天左右。
因此,阴历年和阳历年存在约11天的偏差。如果不及时调整,长此以往就会出现六月下大雪的“怪事”。为了防止阴历年月与阳历年及四季脱节,古人在19个阴历年中加入7个闰月。加入闰月的阴历年可长达384或385天,反映了中华文明“管理时间”的传统智慧。
今明两年立春均是2月4日,而癸卯兔年作为闰月年天数较多,从2023年1月22日起,一直到2024年2月9日,正好涵盖两个立春节气,出现“一年两头春”。统计发现,19个阴历年中有7个年头是双春年,有7个年头是无春年,其余5个年头是正常的单春年。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双春年和无春年都只是正常的历法现象,与吉凶祸福无关。所谓双春年可能是灾年、结婚容易导致二婚等迷信说法毫无科学依据。
中新社记者:人们常说“十年难逢闰二月”,2023年不仅是双春年,还有闰二月。古人是如何安排闰月的?
王加华:二十四节气虽统称为“节气”,但又可分为12个节气和12个中气。以立春为首,处于奇数序列的为节气,位于偶数序列的为中气。节气与中气相间排列,与阳历月份相结合,每月都会有固定的节气与中气,且总是节气在前,中气在后。但以月亮盈亏为标准的朔望月却并非如此,尤其是在19年中加入7个闰月之后。
按阳历,一个月两个节气,前一个月的“节气”和“中气”与下一个月的“节气”和“中气”之间,平均相隔30天半。相比之下,阴历平均每月只有29天半,所以每个月的“节气”和“中气”都会比前一个月推迟1到2天,持续下去,就会出现只有“节气”而无“中气”的月份。于是,人们将没有中气的月份作为这一年的闰月,并以上个月的月号为闰月月号。
中新社记者:立春作为二十四节气之首,有哪些特殊含义?中国传统社会为何如此重视立春日?
王加华:《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记载,“立春,正月节。立,建始也。”立春被认为是春天的开始。同时,它还有另外一层重要意义。在中国古代,年和岁的起始时间不同,年是从正月初一开始,而岁是以立春作为开始。
古代中国是农业社会,主要“靠天吃饭”,人们的农业生产受气温、降水等自然条件的重要影响。为此,古人发明了二十四节气,如小寒、大寒、雨水、小雪、大雪等,能比较准确地反映黄河流域冷暖雨量的变化,促进农业生产顺利开展。
立春是最早产生的八个节气之一,大概在春秋时期就已出现。“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是农事活动起始环节,然后是夏耘、秋收、冬藏。农耕社会的性质决定了立春在古代中国的地位极其重要。立春的到来,意味着新的农事活动周期即将开始,要进行劝耕备耕等各项活动。
中新社记者:立春节令有哪些特别的民俗?蕴含何种文化和社会寓意?这些民俗有何地域特征?
王加华:立春节气既有官方礼仪,亦有民间习俗,两者既相互影响与联系,又各自保持相对独立。官方礼仪主要指东汉时期开始兴起的迎春礼及唐代开始出现的鞭春礼。古人认为春非常重要,官方会举办迎春礼,到城市东门举行迎春神仪式。
民间则多是民众自发进行的习俗活动,涉及饮食、服饰、禁忌等多方面内容。比如立春撒谷豆,本意在于追求健康与吉祥,“豆”与“痘”同音,民间俗信可为孩子消除水痘,儿童会佩戴春鸡等饰物用于祈福。另外,立春还有赶庙会、逛灯会、说书、唱大戏等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南方地区还流行祭春神或土地神。
唐宋以后,随着迎春礼的发展尤其是鞭春礼仪的出现,立春呈现出群体性节庆的特点,娱乐功能大大增强,如唐代地方迎春已是“见观者之如市”,南宋时则是“倾城出观”。明清时期,随着乐人、社火、戏曲等演艺人员与多样娱乐形式的加入,立春的娱乐性色彩更浓厚。
二十四节气从最初的黄河中下游地区传播到其他地区后,产生许多具有地域差异的农谚和民俗。以立春饮食习俗为例,北方地区盛行吃萝卜,俗称“咬春”,南方地区多吃可生食的蔬菜。饮春酒,北方地区一般是烧酒,南方地区则是米酒。
中新社记者: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也有过立春的习俗,与中国的立春活动有何不同?
王加华:这些国家的立春活动明显受到中国的影响,将立春当作一种节日来看待。在不同国家,具体习俗有所不同。
日本至今仍在使用二十四节气。具体到立春,传统上亦将立春作为春季开始的标志。每到立春节气,气象台、报纸等都会给人们以提醒。日本将立春前一天定为撒豆节,每年这个时候,人们会在家门口挂上串有沙丁鱼的桂花树枝,举行撒大豆招福驱魔的仪式。
在韩国,人们将立春视为一个能带来希望的日子,会提前举办庆祝活动,比如贴立春帖、吃“五辛菜”等。其中立春帖仍由汉字书写,内容最多见的是“立春大吉”“建阳多庆”“国泰民安”等。
不同节气在国内外的影响也不一样,具有区域性,如谷雨在中国沿海地区尤为重要,一些地区有祭海的习俗。节气作为一种传统文化,传到周边国家后,立春、夏至、冬至等节气的影响力更为显著。
中新社记者:传统节气对现代社会有何意义?应如何传承好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
王加华:节气作为农事活动的时间指针,体现人们感受自然、顺应自然节律、天人合一的理念,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对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同时,它所蕴含的特定文化,比如对自然时序、先贤崇祀、亲情伦理等的追求与尊崇等,也成为今天国家与社会建设的重要精神依托力量。
立春作为二十四节气之首,又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中国将二十四节气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过程中,10个代表性传承社区之中有4个与立春相关。在很多地方,立春不仅意味着文化传统,也成为文化品牌,具有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十四节气绝不单纯是一种历法体系或时间制度,更是一种包含丰富民俗事象的民俗系统。当下要想更好地保护与传承二十四节气,使其充分介入民众的社会生活,应该是一种最佳途径。比如,充分发挥节气在人们日常生活、休闲娱乐、饮食养生以及民族认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功用与价值。在保护传承的过程中不能“一刀切”,而要充分关照二十四节气的内部差异及地域差异等问题,采取不同的保护传承措施。(完)
受访者简介:
王加华,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人文社科期刊社副社长,《民俗研究》(CSSCI)杂志副主编、《节日研究》(辑刊)主编,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民俗学会副会长。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盈彩网地图 |